在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中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发布时间 - 2026-11-05 13:13:05 点击率:次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我们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021年12月初,中央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要求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这是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的坚持人民至上的落脚点之一。
坚持在村庄建设和整治的决策中与农民共谋。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微信群、APP、网上留言板等载体拓宽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农民的交流渠道,搭建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的方式,了解农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农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农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坚持在村庄的发展中与农民共建。要充分激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农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庄的美好环境。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支持,推动专业人员服务乡村建设,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坚持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与农民共管。鼓励农民针对村庄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婚丧嫁娶管理等内容,通过与村委会或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自我管理、公共空间自愿认领或集体管理的共管机制,激励农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坚持建设和整治的效果与农民共评。要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让农民对建设整治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组织评选先进村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农民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
坚持建设和整治的成果与农民共享。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立和巩固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乡村氛围,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农民自治的良性互动,逐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作者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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